(三)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由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由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笔试为闭卷考试,每科满分各为150分,折算成百分制之后按50%计入总成绩。
笔试时间及科目:2019年5月19日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方能参加考试。
未完成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科目考试大纲可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19年版》,详见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pta.gov.cn)。两科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
笔试成绩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上公示。
2.资格复审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审查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按实际取得有效笔试成绩人数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上公布。
招聘单位按照《招聘方案》和报考人员网上填写打印的《报名表》以及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拟进入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审查合格者方能进入面试。职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该职位取消。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网上打印《报名表》一式一份;
(2)个人简历及自荐信;
(3)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5)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 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备注要求提供。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3.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对象。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上公布。
面试从综合知识、敬业精神、组织观念、沟通能力、仪态仪表、创新意识等方面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能。报考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的面试还包括对专业知识能力的考察。面试满分为100分,以50%比例计入总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面试成绩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上公示。
4.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上公示。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面试前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