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负责资格初审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必须在提交后24小时之内审核完毕。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和考核等环节时使用。如出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审核考生改报申请同意后,由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该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资格初审时间为2019年4月19日9:00至4月22日16:00。
2.截止4月21日16:00,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信息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可于4月22日14:00前进行修改(不能改报其他单位其他岗位),负责资格初审人员在4月22日16: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应及时登录查看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须本人向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申请,经区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到贵阳市人才市场修改。
3.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19年4月19日9:00至4月23日16:00在“贵阳人力资源网”(www.gyrc.com.cn)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通过网上银行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并成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农村特困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2019届贫困毕业生可免收报名费,上述人员在办理免除报名费手续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农村特困人员需提供《贫困户登记卡》或家庭所在地乡(镇)党政机关出具的贫困证明;城市低保人员需提供家庭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2019届贫困毕业生需提供《贵阳市观山湖区2019年公开招聘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9届贫困毕业生免除报名费申请表》(附件2)(考生可自行在本简章附件下载打印)。
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时间:4月24日9:00-16:00,逾期不再受理。
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地点:贵阳市观山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 (贵阳市观山湖区石林西路省地质科技园观山湖区政府行政楼3栋611室)。
4.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其招聘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区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19年4月25日9:00至16:00,逾期不再受理改报申请。
区招聘工作办公室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情况,在“观山湖区人民政府(www.guanshanhu.gov.cn)”和“贵阳人力资源网”(www.gyrc.com.cn)进行公布。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确认并成功缴费后,报考人员应于2019年5月29日9:00至6月1日9:00期间,登录“贵阳人力资源网”(www.gyrc.com.cn)在线打印《笔试准考证》(在线打印的笔试准考证须具有条形码标识)。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五、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报考A类、B类岗位的考生需参加闭卷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为2019年6月1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将在“贵阳人力资源网”(www.gyrc.com.cn)上公布,供考生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
笔试结束后,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最低分数线)。
六、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在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按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3:1的比例确定并在“观山湖区人民政府(www.guanshanhu.gov.cn)”网站上公布。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根据《招聘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和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在报考该岗位最低相关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相关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两轮。
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的,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例:某岗位招聘计划数为2,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为4或5,则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减少为1,依此类推),减少后仍达不到3︰1的,报考该岗位考生是否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岗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核准后,在“观山湖区人民政府(www.guanshanhu.gov.cn)”网站进行公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2.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提交毕业证书、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此外,在职人员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县(区)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还须提交组织或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定向招聘基层项目服务人员”岗位的,须提供服务地县级“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书面证明或服务证书。
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须提供退役证、户口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定向招聘观山湖社区工作者”、“居委会成员”岗位的,须提供观山湖区所工作社区出具的书面证明。
3.在职人员须持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工作在区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和乡镇政府的复审人员由区县级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其他不具有人事管理的单位的由上一级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出具;中、小学教师须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需明确表述同意该考生报考并在该考生被录用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人事手续(在职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示例见附件3)。
报名时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离职的需提供离职证明。报名时没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递补复审,或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复审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通过“观山湖区人民政府(www.guanshanhu.gov.cn)”网站另行通知。
八、总成绩计算及其它事项
(一)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百分制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进行计算。
笔试(百分制)、面试的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