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察
主要是对体检合格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同时进一步核实报名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给予考察结论意见(合格或不合格)。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考察组报经安顺高新区公开招聘雇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人员。
3.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 5 年的人员。
5.进行年度考核的,近3年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6.不符合招录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7.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8.曾参加过非法组织的人员。
9.曾参加过非法上访的人员。
10.在考察工作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按时提供考核依据(档案)或报名时填报提供不实信息或虚假证明材料的;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2.经安顺高新区公开招聘雇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七、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办在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告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拟聘人员的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安顺高新区公开招聘雇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安顺高新区党工委行文聘用,安顺高新区管理服务中心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雇员薪酬等由安顺高新区党政办公室根据雇员岗位核定工资标准,原则上参照事业单位同级同类人员标准执行。试用期及试用期满后的管理按照《安顺高新区雇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在安顺高新区最低服务年限为2年。
与原工作单位有聘用(劳动)关系的,在签订聘用合同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聘用(劳动)关系,否则后果自负。
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如应聘人员在某一环节被发现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纪律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相关公告和信息将及时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二)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如存在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的,应当主动要求回避。
(三)对选聘工作中违反纪律要求的要予以查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报考人员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
2.报考人员及有关单位在笔试、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笔试、结构化面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违反有关规定,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的。
(四)对违反有关规定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关系,坚决予以清退。
咨询电话:0851—34226820(安顺高新区党政办公室)
受理监督单位:安顺高新区纪工委
监督举报电话:0851—34226820
(五)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安顺高新区公开招聘雇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此公告解释权归安顺高新区公开招聘雇员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附件1-2019年安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雇员职位表.xls
附件2-2019年安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雇员报名登记表.doc
安顺高新区公开招聘雇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17日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