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贵安新区公开招聘雇员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监督下具体负责实施。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复查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资格的,视为考察不合格,经贵安新区公开招聘雇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其拟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八、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体检、考察(政审)情况,在考察结束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名单在贵安新区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因自动放弃、体检或考察(政审)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九、聘用审批
拟聘人员的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贵安新区公开招聘雇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行文聘用,各招聘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按照《贵安新区雇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黔贵安委办〔2018〕18号)相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在新区最低服务年限为2年。
与原工作单位有聘用(劳动)关系的,在签订聘用合同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聘用(劳动)关系,否则后果自负。
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如应聘人员在某一环节被发现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工作纪律
在公开招聘工作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准擅自改变已公布的职位条件,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考生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以及在考试考察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两年内不得参与新区的行政、事业单位、雇员招考。
十一、其它事项
本公告由贵安新区公开招聘雇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贵安新区公开招聘雇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一)公开招聘期间,各招聘环节的通知事项以及考试成绩均在贵安新区门户网站公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报考者密切注意招聘网站,因本人未及时查看或未认真阅读公布事宜,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生联系电话要保持畅通,以便特殊情况下联系。
政策咨询电话:0851-88900120,联系人:易芩、陈世桥。
附件:1.贵安新区2019年公开招聘雇员岗位一览表.xls
2.贵州贵安新区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报名表.doc
3.贵安新区2019年公开招聘雇员加分申请表.doc
4.同意报考意见表.doc
5.应届毕业生承诺书(示例).doc
6.工作经历证明(示例).doc
贵安新区公开招聘雇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19日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