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名及缴费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区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22日-9月24日上午9∶00至下午4∶00。
2.报名地点:乌当区行政中心羽毛球馆。
3.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及《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乌当区2019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3)。
报考人员应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报考人员本人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应与招聘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
委托他人报名的,《报名表》中所填内容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报名现场不提供《报名表》及《诚信承诺书》,请网上自行下载。
网址:乌当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wd.gov.cn/)
(二)缴费
1.缴费及办理免除报名费的时间、地点与报名时间地点一致。逾期不再受理。
2.报考人员需现场缴纳100元考务费(现金),获取缴费凭证。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3.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需提供《贫困户登记卡》或家庭所在地乡(镇)党政机关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城市低保人员需提供家庭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19届贫困毕业生需提供《乌当区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9届贫困毕业生免除报名费申请表》(附件4)或学校资助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免收报名费的人员名单在“乌当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若有不符合免收条件者,经核实后须补缴报名费。
五、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在报名现场进行。
报考人员须提交双面打印的《报名表》《诚信承诺书》及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近期彩色同底免冠一寸照片5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
负责资格初审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报名表》填写的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中,乡镇事业单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限制(详见《岗位一览表》),按实际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开考。《岗位一览表》未标明“不设置开考比例”的岗位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其招聘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区招聘办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岗位。
区招聘办及时在报名结束后将减少、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情况在“乌当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改报时间:2019年9月30日上午9:00至下午4:00,逾期不再受理改报申请。
改报地点:乌当区行政综合楼十楼1011室(乌当区育新路156号)
报名前两日各岗位报名情况于次日在报名现场进行公布。报名结束后,各岗位总体报名情况待取消岗位报考人员改报完成后及时在“乌当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所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六、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发放时间为2019年10月23日— 10月25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4:00。领取地点为乌当区行政综合楼二楼就业大厅。考生凭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七、考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报考人员需参加《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
笔试时间为2019年10月27日上午9∶00至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违反者,取消考试资格。考生参加笔试,须在考前30分钟入场。笔试开始考试30分钟后,不得入场。
笔试成绩在“乌当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供考生查询,请考生及时查看。
笔试结束后,由区招聘办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最低分数线)。
八、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的确定
报考人员按照《岗位一览表》:
1.不设置开考比例限制的岗位,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
2.设置开考比例限制的岗位,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的,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例:某岗位招聘计划数为2,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为4或5,则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减少为1,依此类推),减少后仍达不到3:1的,报考该岗位考生是否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由区招聘办研究确定。岗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可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在“乌当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布。
(三)需提交的资料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交毕业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招聘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县级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交组织或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5);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1.“基层项目服务人员”还须提供服务地县级 “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书面证明(原件)或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须提供士兵退伍证、户口簿或近三个月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村(居)两委成员”还须提供《当选证书》、任职文件、村所在乡(镇)、社区党委出具的已服务满三年的《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原件。4.“乌当区社区工作者”还须提供所在社区党委出具的服务满两年及以上且仍在岗的《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5.限制基层工作经历的,还须提供《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附件5)。
复审工作人员根据《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照考生提供的报考条件材料及《报名表》,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负责资格复审的工作人员签署意见;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在报考该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两轮。
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递补复审或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复审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结束后,经区招聘办核准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乌当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九、面试及合格分数线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时间和地点及相关事宜由区招聘办在“乌当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告,请考生及时查看。
十、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以百分制结合报考岗位按以下比例进行计算:
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乌当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布。
(编辑:moxing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