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笔试开考比例及职位调整
每个职位有效报考人数与该职位招聘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达不到3:1的,经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可调整为2:1。调整后,仍达不到比例的,减少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职位的考生,报名时同意调剂的由报考职位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调整到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报名时不愿意调剂的可向报考职位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申请退费。
(四)打印准考证
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打印准考证时间及后续考务安排日程拟于6月中下旬在达州人事考试网公告,请报考人员务必随时关注。报名成功并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于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注意事项
1. 《报名表》和《准考证》均采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字迹、照片清晰。
2.一个“职位编码”对应两个及以上“用人单位”的招聘职位,报名时不填报具体“用人单位”,只填职位编码。具体工作职位在考试、体检、考核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为序,从高分到低分予以确定;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三者均相同的,组织面试加试后,从高分到低分予以确定。
3.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考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职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该报考人员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 报考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网上信息填报、网上缴费、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等所有操作,系统按时自动关闭后无法操作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 笔试科目。笔试科目分为《综合知识》《教育公共基础》《卫生公共基础(含中医)》《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笔试科目参考内容详见附件2、3、4),各职位具体考试科目详见职位表(附件1)。
2. 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 政策性加分。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职位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等,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符合国家、省相关加分规定的,按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符合《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所规定加分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考生,须于2020年6月4日至5日工作时间内持《报名表》,并提供县级及以上管理部门出具的服务协议、服务期满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以及大学生士兵的学历证书、退役证和立功授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交报考职位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审核。
已按规定享受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提交者,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4. 笔试成绩公布与查分。笔试成绩通过达州人事考试网公布。若考生对自己成绩有疑问,请于笔试成绩公布后3日内登录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成绩复查”栏提交查分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查分结果将于笔试成绩公布后6日内在达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dzrsks.com.cn)上予以公示。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市级主管部门和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分别负责。相关事宜在达州人事考试网另行发布。
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对应职位招聘名额,按笔试开考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因笔试缺考或其他原因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可降低到2:1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达不到2:1比例但该职位招聘计划多于1人的,减少该职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为1人且仅有1人参加笔试的,该名报考人员进入资格复审。
自愿放弃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未通过资格复审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为序等额递补一次进行资格复审。
(三)面试
面试在资格复审结束后进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规定参加面试。面试具体事宜在达州人事考试网另行发布。
五、体检及考核
(一)体检
1.人员确定。体检人员按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为序等额确定。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为序,从高分到低分予以确定;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三者均相同的,组织面试加试后,从高分到低分予以确定。
某一职位参加面试只有1人的,且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
3.组织实施。报考市级事业单位的人员体检由市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实施,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职位人员体检由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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