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格复审
领取面试准考证时进行资格复审,通过复审后立即发放面试准考证。复审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毕业证书原件;
(3)近2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公务员、参公人员参加报考的,需提供本人亲笔撰写的一旦录取则自愿放弃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的承诺书;
(5)《黔西南州司法局2020年公开考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表需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单位所在地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核同意盖章。
复审不合格、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予以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聘过程,如有资格不符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聘资格。
(三)准考证发放
1.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20年9月3日-9月4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考生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聘资格。
地点:兴义市建设路22号(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
2.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1.笔试
(1)笔试由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实施。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综合知识和公文写作。
(3)笔试时间:2020年9月5日上午9:00-11:00。
(4)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由考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参加面试人数与职位考聘计划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总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
若参加面试人数与职位考聘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按实际取得有效笔试成绩人数确定参加面试对象,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形式。面试由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准考证》是考生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存。
3.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考生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综合成绩=(笔试分数*50%)+(面试分数*50%)。
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网站”中的黔西南州司法局页面“政策文件”栏目公布,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http://www.qxn.gov.cn/zwgk/zfjg/zsfj_5135085/bmxxgkml_5135088/bmgg_5135093/)
(五)体检
体检统一由考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体检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如遇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体检指定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依据职责权限经研究后可进行复查。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三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若在规定时间内未书面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从进入面试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自愿放弃体检的考生应在发布体检公告三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通过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重点考察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和现实表现。
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考察的考察对象,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从进入面试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放弃考察的考察对象应在发布考察公告三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七)公示及聘用审批
1.经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州人社部门审批备案后,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又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经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聘用的人员,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的规定,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实行聘用制管理。
3.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不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并将情况记入诚信档案库。
六、纪律监督
考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聘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考聘方案》规定的考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发生。从事考聘工作的人员凡有回避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报名时提供不实信息的考生,无论进入考聘的任何环节,一经发现查实,将立即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对违反聘用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七、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考聘工作未尽事宜,由黔西南州司法局事业人员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9-3814728
监督电话:0859-3119369
附件:1.黔西南州司法局2020年公开考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职位表
2.黔西南州司法局2020年公开考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3.黔西南州司法局公开考聘工作人员疫情防疫方案
黔西南州司法局
2020年8月11日
(编辑:fengxueq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