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分申请
1.符合报考“乡镇幼儿园教师”职位的“山村幼教志愿者”,在石阡县内服务满2年以上,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现仍在岗的,在考试总成绩中加3分。
2.加分办理流程。符合加分条件的,自行在网上下载《加分表》(网址同上),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经主管部门(山村幼教志愿者在团县委和县教育局签署意见审定后,在报名时将《加分表》与其它资料一并提交资格复核处(县人社局六楼考试指导中心办公室)。9月1日报名工作结束,不再受理加分申请。填报加分表时需同时提供对应印证材料(表彰文件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该表彰推荐呈报单位公章、经办人签名。
申请加分人员名单经初审后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随后在考试总成绩中给予加上相应分值为综合成绩。
扫码进入群聊
(编辑:caishu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