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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等5部门关于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录和编制保障工作的通知》(黔卫健函〔2024〕36号)、《州卫生健康局 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州教育局 州财政局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人员招录和编制保障工作的通知》(黔南卫健通〔2024〕10号)及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贵定县计划2024年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并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实行招聘条件、考试程序、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及备案等程序进行。
二、组织实施
公开招聘工作在贵定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工作组的统一领导下,由贵定县卫生健康局会同编制、人社、财政、教育等部门组织实施,并设立贵定县2024年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贵定县卫生健康局,以下简称县招聘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开招聘工作。
三、招聘计划
贵定县计划2024年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3名,具体岗位详见《贵定县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补录计划)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3届医学专业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按2023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人员也可报考,包括:以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2023年4月20日及以后退役);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察合格后2年内的(2022年4月20日及以后服务期满);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于2023年培训合格的。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6年4月2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20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及以上的学历,并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专业范围参照高校专业目录(附件2)设置,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与学历必须和《岗位表》上要求的专业与学历一致(仅学位证书上专业与<岗位表>专业一致视为专业不符)。专业后面附有括号的,按照括号外的专业名称审核。岗位专业存在新旧对照关系的,新旧专业均符合要求。不在本《简章》专业参考目录,属于高校自主设置或国外(港澳台)学历相近专业,经招聘单位专家组认定,专业课程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率达到70%以上的,可纳入报考范围。
在符合岗位所需条件时,持第二学士学位的报考者,可使用其中任意一个专业报考符合岗位专业要求的岗位。持“双学位”、“辅修专业证书”的报考者,只能使用毕业证书(而非学位证书)所记录的专业报考符合岗位专业要求的岗位。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一般不单独作为学历证书使用。
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以县招聘办公室解释为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4.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
5.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在职在岗工作人员,报名截止时未取得单位和县级及以上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不符合岗位所需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简章、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及备案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简章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计划、招聘程序及相关信息发布的官方网站为贵定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guiding.gov.cn/),请报考者密切关注发布在指定网站的信息,避免因未及时查看简章信息而延误报考。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0日09:00至2024年4月21日17:00。
特别提醒:根据近年报名情况监测,报名最后一天易出现拥堵情况,各位考生务必合理安排报名时间,按规定时限提前到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贵定县卫生健康局四楼会议室(贵定县金南大道延伸段199号贵定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旁)。
3.报名方式、提交材料及注意事项。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报名。考生须在规定报名时间段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及资格审核联系方式详见附件3),按照如下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①《贵定县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补录计划)报名信息表》(详见附件4,以下简称《报名表》)2份。《报名表》须本人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并签字确认。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以国外(港澳台)学历报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及课程认证材料,其中以国内学历学位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盖章),以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的中文翻译文件(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文件)。
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在职在岗工作人员,还须提供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还须提供服务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载明服务项目、服务单位、起止时间、服务年限、服务期间历年考核结果等情况)。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伍的人员,还须提供入伍和退役证明材料。
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并于2023年规培合格的人员,还须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③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5张。
④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一人同时报考多个岗位。资格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
⑤报考人员应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必须如实、准确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提供真实、合法和有效的证件材料,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并取消其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⑥报考人员未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报名信息和材料的,造成报名失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⑦报名时间结束后,不再接收报名申请。未在规定时间段内报名的,视为报名失败。
⑧报名需报考人员本人参加,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三)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资格审核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由招聘单位对照《简章》及《岗位表》要求对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并核对报考人员身份信息。
2.对符合报名条件且审核无误的,审核工作人员须在《报名表》上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清楚。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或提交材料不齐导致资格审核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期间(2024年4月21日17:00前)修改报名信息或补齐材料后重新提交现场审核。
3.因报考人员未认真阅读或误读《简章》及《岗位表》内容,报考不符合条件岗位而导致资格取消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因资格审核不严导致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后续环节的,取消该报考人员资格并追究相关审核工作人员责任。
4.资格审核合格人员须现场缴纳100元报名费,在报名结束前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5.资格审核合格且已缴费的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未缴费人员,取消其后续环节资格。
6.报名结束后,由县招聘办公室在贵定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各岗位报名情况(以实际缴费人数为准)。
(四)笔试
1.笔试对象:笔试不设开考比例,实际资格审核合格且已缴费的报考人员进入笔试环节。
2.笔试时间:2024年4月27日上午0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若因不可抗力需调整笔试考试时间,则另行通知。
3.笔试准考领取时间:2024年4月26日上午09:00—18:00。
笔试准考证领取地点:贵定县卫生健康局三楼政工科。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本人不能到场领取的,可委托他人代办,被委托人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笔试科目及内容。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主要考查乡村医生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
5.应试须知。报考人员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等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具体应试须知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6.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笔试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含未参加或未完成笔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7.笔试结束后,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同一岗位笔试环节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照进入面试环节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1.面试结合用人单位实际采取结构化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查报考人员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
2.面试分值100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或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3.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县招聘办公室另行通知。
4.综合成绩计算。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环节成绩和面试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
5.面试结束后,根据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等额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由县招聘办公室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加试事宜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必须在县招聘工作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有关规定执行。对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经县招聘办公室研究同意后可进行进一步检查,并对特殊情况进行研究处理。体检结果公布后,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报考人员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同意后由县招聘办公室安排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未参加体检、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可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顺延递补。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具体时间、地点及事项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
考察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考察工作的通知》(黔南人社通〔2018〕221号)》和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构成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和有效,并核实是否存在本简章“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中所列任何一项的。
考察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察环节不合格或放弃资格产生的空缺岗位,可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顺延递补。
(八)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招聘办公室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聘用。
公示期内被取消聘用或放弃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岗位,可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顺延递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及备案手续。
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协议和聘用合同,明确派遣至具体村卫生室服务,在村卫生室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入职后3年内须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如未能取得相应资格,则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文章来源:www.guiding.gov.cn/xwdt/tzgg/202404/t20240416_842178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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