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由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委托省人社厅考试院组织实施。
考试分为笔试及面试。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分,按照“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每一项均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网站上公示。
1、笔试
笔试按照百分制评分,笔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12年9月23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2、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职位招聘计划数与该职位参加资格审查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员。同一职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该环节。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网站上公布。
按《招聘实施方案》和职位条件要求对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拟进入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审查合格者方能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网站上进行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应聘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在职人员须提供由人事管理权限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与网上报名提交照片同底)。
3、面试
(1)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序,按照1:3的比例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若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单个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面试成绩平均分以上,才能按规定的比例进入体检。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网站上发布公告。
(2)面试主要结合报考职位需求,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养、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等。
(3)面试按照百分制评分,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
4、计算考试总成绩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未完成考试、未取得有效总成绩或总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招聘职位体检人员。同一职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统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具体事项在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网站上发布公告。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