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9月27日—28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三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穗县人力资源市场)。
3、职位报考: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4、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本州生源现户口不在本州的,还需提供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户籍系由我州升学迁出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薄上可以反映系本州户籍或生源的,可提供户口簿);
④现仍在服务期内的“四项目”人员持所在服务地县(市、区)团委(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报名;
⑤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特岗教师三年服务期满经州级人事部门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的,还需出具所在地人社部门和教育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⑥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⑦考生根据所报考职位,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登记表须按要求填写真实清楚,如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责任自负),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5张和报名考务费100元。
考生在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www.qdn.gov.cn)、三穗县人民政府网(www.gzss.gov.cn)下载《三穗县2012年事业单位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统一用A4纸打印。根据所报考职位及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并在报名时提交;委托他人报名的,视为本人报名;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号码或手机号码如有变动,请及时与三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股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报名资格审查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实施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核准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并加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章。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或聘用资格。
(三)准考证发放
需进行笔试的考生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考生于2012年10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持报名收费发票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到三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领取专业测试准考证。
四、考试方式方法
(一)考试方式方法将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主要采取笔试与面试(专业测试)[以下简称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报考职位代码为03、09职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3(不含1:3)以内的,只进行面试,面试分值为100分。
2、报考职位代码为11、12的职位,先进行面试,再按1:3的比例进行笔试;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 3以内(不含1:3)的只进行面试,面试分值为100分;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3及以上的采取面试和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和笔试分值各为100分;
3、其他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及以上的比例才能开考,达不到1:3及以上的,则对该职位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
(二)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能力)。
笔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培训班。笔试考务工作由三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笔试时间为2012年10月13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1:00《综合知识》(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能力)。
笔试地点统一设在三穗县,具体地点见准考证。笔试考生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考生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直接入闱面试的考生除外)。
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