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结束后,由岑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考生进行面试,同一职位报名人数超过1:3(含1:3)比例以上的采用通知报名人员来岑巩县城面试的方式;同一职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采取分别面谈、评议方式进行。面试成绩设置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60分将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本《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及各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在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一部署,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内容主要是认真查阅个人档案资料和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工作绩效与现实表现等情况。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
(1)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受过党纪、行政处分期限未满,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3)有违法违规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七、聘用审批
经面试、面谈、专家评议、考核、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才,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在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填写《黔东南州引进急需人才审批表》,并附接收意见,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聘用手续。
八、纪律监督
(一)引进人才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对在引进人才工作中有违反规定,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并核准,涉及的引进对象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九、岑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是本次引进工作的责任主体,未尽事宜由岑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5—3574937(县人社局办公室)
0855—3574856(县纪委办公室)
附件:
1、岑巩县2013年度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到县事业单位工作职位一览表
2、岑巩县2013年度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到县事业单位工作报名登记表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