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51-5287506。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由县招聘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负责资格初审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负责资格初审的人员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和考核等环节时使用。资格初审人员必须在提交《报名信息表》后2日内审核完毕,资格初审时间为2013年6月16日9:00至6月19日17:00。
2、资格初审结果查询。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须本人向县招聘工作办公室申请,经县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到市人力资源市场修改。
截止2013年6月18日17:00,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信息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13年6月19日16: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岗位不得修改),负责资格初审的人员在6月19日17: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3、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13年6月16日9:00至6月20日17:00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通过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农村特困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应届毕业特困学生可免收报名费,上述人员在办理免除报名费手续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农村特困人员凭家庭所在地县级扶贫办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人员凭家庭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应届特困学生凭就读学校资助机构出具的证明。
办理免除报名费手续时间:2013年6月18日、6月19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逾期不再受理。
办理免除报名费手续地点:贵阳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人才推荐部(延安中路88号)办理有关减免报名费手续。免收报名费的人员名单在息烽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ifeng.gov.cn)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若有不符合免收条件者,经核实后须补交报名费。
4、报名确认收费后,报名人数达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须达到3:1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此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予以减少,如减少后仍达不到该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岗位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岗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考生本人申请,经县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给予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岗位时间为2013年6月24日9:00至17:00,逾期不再受理改报申请
县招聘办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情况,在息烽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ifeng.gov.cn)进行公布。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13年6月29日9:00至7月1日17:00期间,登录“贵阳人力资源网”(http://www.gyrc.cn)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因不能提供所需证件而影响考试或其他招聘环节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笔试时间为2013年7月6日上午9∶00至11∶00。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分为A、B两类科目,实行闭卷考试。
A类科目:《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
B类科目:《卫生综合知识测试》。
本次考试设“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由县招聘工作办公室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分数线)。
六、成绩公布及受理查分
1、笔试成绩于7月16日在息烽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ifeng.gov.cn)公布。
2、受理查分时间:2013年7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受理查分地点:息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312室。
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县招聘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参加资格复审考生的笔试成绩应达到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含)以内确定。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因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进入面试的资格。在报考该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轮。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岗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持毕业证书(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招聘岗位有要求的)、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照片同底的正面免冠一寸标准彩色证件照片4张。在职人员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中、小学教师还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
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在息烽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ifeng.gov.cn)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息烽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ifeng.gov.cn)进行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八、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2、对招考计划数为1,而通过现场资格复审后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少于3的职位,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当日本考场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含)以上的,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3、对招考计划数大于1,而招考计划数与通过现场资格复审后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未达1:3比例的最后1名或2名考生(例:某职位计划招考3人,现有8人参加面试,则笔试成绩排列在第7、第8名的考生即为未达1:3比例的最后2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含)以上,才能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未达到面试当日本考场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含)以上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由县招聘工作办公室另行通知。
九、总成绩计算及其它事项
(一)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以百分制按以下比例进行计算:
1.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
2.所有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其他事项
1.如果某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报考人员须参加报考岗位规定所有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十、体检
体检由县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必须在指定的县及县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判断的,由县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
体检对象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需当场确认的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事后不予受理。
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应于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向县招聘工作办公室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3日不再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因特殊情况在体检或复检时需作乙肝项目检测的,由县招聘工作办公室确定。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另行通知。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