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县招聘工作办公室及用人单位负责组织。考察政审要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政审为不合格,由用人单位考察政审组报县招聘工作办公室,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事业单位新招聘在试用期内以及事业单位中有最低服务期限要求的人员。2011年1月1日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13年6月17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老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5、曾经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结论的人员。
7、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8、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人员。
9、任职(工作)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人员。
10、截止2013年8月31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及资格证等证书的人员。
11、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提供报考岗位所需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人员。
1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14、经县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十二、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息烽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feng.gov.cn)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填写《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由息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报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招聘单位根据有关文件,按照管理权限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到息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进行合同鉴证。
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接到通知的当日起,30日内与聘用单位签定试用期合同,逾期不签定者,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并报原鉴证机关备案。被聘用人员实行三年服务期制度(含一年试用期),服务期内,一律不予办理调出本县手续,如提出辞职给用人单位和招考单位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承担并按违约处理,并严格按《贵阳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订立的条款规定执行。
十三、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1-7721344 0851-7727255(息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1-5287506(网络报名技术咨询)
监督电话:0851-7721227(息烽县监察局)
(二)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将在贵阳市人力资源网或息烽县人民政府网等网站上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查询,因考生未及时上网查询而影响考试或其他招聘环节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四)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五)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县招聘工作办公室,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六)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
(七)考生查询《招聘简章》,请登录以下网站:
息烽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ifeng.gov.cn)
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gzgy.lss.gov.cn)
贵阳人力资源网(http://www.gyrc.cn)
附件:《息烽县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