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时间:2014年1月20日至2014年 1月 28日。
考察政审工作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抽人配合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政审不合格,报经水城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 2011年12月21日以来招录到六盘水市及下属县(特区、区)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及2011年12月21日以来招聘到水城县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毕业生。
4.尚未毕业的在校学生。
5.截至2013年12月21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7.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8.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9.报名时隐瞒个人工作单位、伪造学历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等相关身份信息获取报名资格的。
10.截止到政审考察时未能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学籍(或人事)档案的人员。
11.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1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3.其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或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十、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专业测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经水城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县招聘办在水城县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选岗
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均合格人员,报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进行选岗。报考乡镇统计组、煤矿安全监管员的考生,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先选;若总成绩、笔试成绩都并列的,并列人员临时抽签确定选岗顺序。
选岗时间:2014年2月20日上午10:00。
选岗地点:水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
(三)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填写《录(聘)用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委办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十一、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纪律,如有违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水城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四)本《招聘实施方案》由水城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联系电话:水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8—8935678
附件:2013年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2013年12月14日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