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在2016年12月12日至16日(上班时间),按公布的遴选单位地址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专业技术职称和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或《黔南州事业单位新增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等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3)符合遴选职位其他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4)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同时提供5KB-20KB之内电子照片)。
(5)报考者须如实填写《黔南州州直单位2016年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1式3份。
(6)都匀市、都匀经济开发区直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本单位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7)本次公开遴选不收取报名费。
2、资格审查
各遴选单位对照《遴选简章》和遴选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当场予以确认。各遴选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州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低于3:1。职位遴选计划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比例的,减少或取消遴选计划数。职位遴选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遴选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改报职位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19日。报名工作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全过程,对报考者隐瞒个人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地点设在都匀市。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为2016年12月24日。2016年12月21日至23日(上班时间)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遴选单位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需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面试人数与职位遴选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各遴选单位拟制面试工作方案,报州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后,自行组织实施面试工作。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授课(试讲)、专家评议、答辨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和必需的综合知识。
面试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和地点由遴选单位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各遴选单位组织实施。
(1)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遴选计划数加1”的数额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若考察对象自动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不再从非考察对象中进行人员递补。
各遴选机关要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考察对象所在县(市)组织、人社部门意见。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黔南州事业单位新增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等情况,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2)体检。各遴选单位安排人选到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遴选人选,不合格的可在考察对象中递补1次。
(五)讨论决定
各遴选单位确定拟遴选人选时,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人选的德才条件,将考试成绩与人选一贯表现情况、人岗相适情况等结合起来,综合分析考虑,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提出人选使用建议。党委(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拟遴选人选时,要认真听取考察组意见,综合分析报考者笔试、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防止把分数作为用人唯一依据,防止简单以分数高低取人。拟遴选人选确定后报州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定,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遴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