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示和调动
拟遴选人员经州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定后,要在遴选机关和人选原工作单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各遴选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报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四、纪律监督
遴选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考生、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其他事项
1、本次遴选不指定考试范围和指定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2、在遴选过程中,请考生密切关注在黔南州人民政府网(http://www.qiannan.gov.cn/)、黔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gzqn.lss.gov.cn)发布的相关信息,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3、本次遴选工作未尽事宜,由州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商各遴选单位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854-8224308(州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854-8234000(州监察局派驻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监察室)
遴选单位咨询电话见《黔南州州直事业单位2016年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附件:
附件1 黔南州州直事业单位2016年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附件2 黔南州州直事业单位2016年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中共黔南州委组织部
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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