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聘用审批
(一)对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二)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三、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均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0851-28651559,0851-28216512(政策方面:简章解释、报考条件、资格审查等)
0851-23163875(技术方面:信息填写、交费问题、表证打印等)
监督电话:0851-28397767(区纪委、监察局)
十四、简章未尽事宜,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如出现重大争议事项,提交遵义市事业单位招考领导小组裁决。
附件: 汇川区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xlsx
汇川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
2017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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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