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后进行,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参加资格复审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的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资格复审。如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公告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公示。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需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
1、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考生,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复印件1份;
3、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4、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招聘职位一览表上的要求提供。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考生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报考资格。
(四)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且资格复审合格的,同时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公布。
面试按岗位或学科分组进行,主要考核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或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公示。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总成绩在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公示。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贵州医科大学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3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2017年7月30日未能提供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