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分
本次招聘中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分(其中:A32、A33、A34、A35、A36、A37、A38、A39职位中不进行笔试直接进行面试的职位不加分),加分在按百分制折算前进行,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作累计加分,以最高一项加分因素算。
1.加分因素政策及分值:
(1)根据毕署人通〔2008〕149号文件精神,凡在毕节地区参加服务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西部志愿者”报考的,服务时间在一年以上不足两年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3分,在二年以上不足三年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5分,在三年及以上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7分。根据毕署人社通〔2010〕294号文件精神,凡参加我区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可与参加“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条件。根据毕青发〔2015〕54号文件精神,在毕节市内(含威宁县)服务的“千人计划”人员给予加分,加分幅度为:服务满1年的在笔试总分中加3分,服务满2年的在笔试总分中加5分,服务满3年的在笔试总分中加7分。加分年限计算截止至2017年8月。
(2)对符合根据(赫委办字〔2012〕297号)文件精神的本县内农村独生子女或二女结扎户的子女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10分。
2.加分确认
符合加分规定的考生,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符合加分的考生,当场领取加分确认单,未提交加分材料和未进行加分确认的,不予加分。提交加分材料和进行加分确认的时间截止至2017年8月10日5:30,超过时限不再受理。
加分审核时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到村任职”人员和“就业见习高校毕业生”需提交县级“引导办”审核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等人员报考赫章县事业单位加分审批表(附件3);“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西部志愿者”、“千人计划”人员需提交县级团委审核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等人员报考赫章县事业单位加分审批表。
(2)本县内农村独生子女或二女结扎户的子女须提供由乡镇计生办出具、乡镇党委书记签字、乡镇党委盖章、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审核签字盖章的父母属“两户”的加分证明(证明需注明是否符合加分条件)和《居民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同意还需要提供一份报名表及身份证复印件到加分确认处进行确认。
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加分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有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3.加分公示
加分经统一登记汇总后,在笔试以前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相应的分值。加分公示时间于2017年8月12日在赫章县人力资源网(http://rsj.gzhezhang.gov.cn/)、赫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zhezhang.gov.cn/)公示。
五、考试
A32、A33、A34、A35、A36、A37、A38、A39职位中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大于等于3:1比例的职位先进行笔试再进行面试,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小于3:1比例的职位直接进行面试;其他职位(A01至A31职位)先进行笔试再进行面试。A32、A33、A34、A35、A36、A37、A38、A39职位缴费工作结束后将在赫章县人力资源网(http://rsj.gzhezhang.gov.cn/)、赫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zhezhang.gov.cn/)公布各职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是否已达3:1比例的情况。请各位考生注意查看,请考生密切关注(特别提醒:因未查看报名情况公告导致未能参加笔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总分为150分。
笔试科目:详见《职位表》“笔试科目”栏,其中“综合知识”包含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能力倾向测试、公文写作等等。
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7年8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收费凭据到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大厅领取。
笔试时间:2017年8月26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先进行笔试再进行面试的职位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
(二)面试及总成绩
1、面试(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面试形式: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
面试组织:面试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面试对象:
A32、A33、A34、A35、A36、A37、A38、A39职位:进行笔试的职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面试对象笔试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直接进行面试的职位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对象;其他职位(A01至A31职位):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面试对象笔试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领取《面试准考证》的时间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面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
A32、A33、A34、A35、A36、A37、A38、A39职位中直接进行面试的职位,面试成绩60分以下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总成绩计算
先进行笔试再进行面试的职位考生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为:笔试总成绩÷1.5×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直接进行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不再进行折算。即:面试成绩=总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县(区)级以上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招聘办另行通知。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