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及资格复审
1、笔试
初审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
笔试时间:2017年10月28日上午。
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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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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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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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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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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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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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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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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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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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应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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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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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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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综合成绩为笔试各科目之和折算为百分制,以40%比例计入总成绩。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参加考试。
未完成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上公示。
2、现场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与本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拟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行资格复审。按照《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和报考人员网上打印的《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对拟进入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该岗位拟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审查合格者方能进入面试。复审合格的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上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报考资格。
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2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在职人员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同底照片3张;
(6)要求“具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岗位需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7)有中共党员要求的职位,需提供单位组织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8)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招聘岗位一览表》 相关要求提供。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具体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处0851—85360076,85360373。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