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经笔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调动对象,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调动手续。
九、纪律监督
考调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方案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从事考调工作的人员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考调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调动或取消调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参加考调。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未尽事宜由州政府办公室党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9-3223811(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教育科)
监督电话:0859-3235001(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组)
附件: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
2017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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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