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审批聘用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二)公示期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填报聘用审批表、考察情况表并附相关考察材料,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合格,报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审批,并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十三、纪律和监督
公开招聘(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监督,按照政策规定、标准条件、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考试各环节,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招聘(引进)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四、其他事宜
(一)公开招聘(引进)人员均实行一年试用期,在碧江区服务年限不得低于3年(含试用期一年);
(二)公开招聘(引进)的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须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程序解除其聘用关系;
(三)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造成招聘职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四)本简章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6-5235716(区人社局)
0856-5237677(区卫计局)
0856-5420838(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0856-5223471(区 纪 委)
附件:
1.2018年铜仁市碧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职位表.xls
2.2018年铜仁市碧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doc
铜仁市碧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13日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