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纪律监督
(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报名审查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三)从事聘用工作的人员凡有公务回避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四)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对于报名时提供不实信息的报考者,无论进入招聘的哪项程序,一经发现查实,将立即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
(六)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
0859—3233036(兴义市农村工作委员会政工股)
受理监督单位:兴义市纪委第二纪工委、兴义市监察局第二监察分局
监督举报电话:0859—12388
0859—3233582
(七)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兴义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一:《兴义市农村工作委员会2018年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表》
附件二:《兴义市农村工作委员会2018年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应聘人员登记表》
兴义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引进高层次、
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11日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