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报考人员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www.gzpta.gov.cn)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18年4月23日9:00至4月27日16: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都匀市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报名申请提交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注意: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因审核未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须进行提交报名申请操作。点击“提交报名申请”键后,考生将不能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若不点击“提交报名申请”键,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导致报名失败。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和完整填写本人相关信息。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等情况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报名期间,每日17:00后,将在“都匀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布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以缴费人数为准),供报考人员参考。报名结束后,将在笔试前公布全市报名总人数和每个职位报名人数。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18年4月23日9:00至4月29日18:00。
1、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各招聘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信息必须在24小时内审核完毕。
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审核通过。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符合要求的照片。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报名信息表,供现场资格复审和考察等环节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人员,在报名期间(2018年4月27日16:00前)可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因报考人员未认真阅读或误读《简章》及职位表(附件1),报考不符合条件职位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资格初审期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聘办”)审核同意后,由市招聘办给予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缴费结束后仍未改报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并追究初审相关人员的责任。
2、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其他信息有误的,须本人向招聘单位申请,经招聘单位及市招聘办同意后到考务部门修改。
3、截止2018年4月27日16: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18年4月28日18: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招聘单位4月29日18: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请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4、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8年4月23日9:00至4月30日18: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打印两份《报名信息表》供加分审查等环节使用。
网上缴费结束后,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是否予以调整或取消由都匀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得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市招聘办商改报单位同意后,给予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因所报考职位取消且本人自愿放弃报考或无适合职位改报的,考务部门给予退费。改报职位和退费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2日17:00。市招聘办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聘用资格。
5、笔试准考证发放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18年5月22日9:00至24日9:00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加分
1、加分政策。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在笔试环节成绩计算时加2分。
笔试环节成绩=笔试成绩+少数民族加分。
2、加分审查。加分审查工作由市招聘办组织实施,具体实施时间和方式另行公布。逾期未办理加分手续的人员,视为放弃加分。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六、考试
(一)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笔试只考一科,总分为150分,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18年5月26日9:00—11:3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由市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是指进入下一环节的笔试成绩与加分之和的最低成绩),并在网上进行公示。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环节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书(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网上打印的本人报名信息表2份;
3、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4、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还应加盖县级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5、“四项目人员”须持“基层服务项目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基层服务项目身份证明,证明上须注明服务项目、起止时间及服务地点;
6、服务期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须提市教育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
7、退役士兵需提供有效退役证明;
8、驻都匀市部队随军家属需提供部队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随军证明材料;
9、“村两委人员”须提供经市委组织部、民政部门确认任满1届的相关证明;
10、中共党员需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证明;
11、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业(职业、上岗)资格或特殊专业方向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职称、执业(职业、上岗)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12、招聘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