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及现场资格复审
1.笔试
笔试由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后按50%计入总成绩。
笔试时间及科目:2019年5月19日上午
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0分)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150分)
笔试类别:综合管理类(A类)
考生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方能参加考试,笔试科目考试范围可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19年版》,详见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pta.gov.cn或http://219.151.4.99)。
两科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成绩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公布。
(3)相关说明:①单个招聘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报考人员两个科目笔试成绩相加须达到180分(含)以上,才能按规定进入下一环节;②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现场资格复审
(1)确定和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如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公布。
(2)资格复审时间:在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后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报名表》3份;
(2)个人简历及自荐信;
(3)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份;
(4)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份;中共党员需提供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原件及复印件3份。
(5)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6)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7)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备注要求提供。
3.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确认为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岗位专业知识、综合素质与能力,总分为100分。
单个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才能按规定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具体面试安排和要求、面试成绩分别在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公布。
4.总成绩计算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构成,其中: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占50%,面试成绩占5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达不到及格分数(60分)的自然落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公布。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2019年9月30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七)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或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要求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公开招聘具体工作。
(二)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联系电话:0851-86859976 监督电话:0851-86810760
六、未定事宜,由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1.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xlsx
2.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