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要求。资格初审由黔西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表》后48小时内审核完毕。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信息须为本人真实情况,若有虚假、遗漏、错误,责任自负),对照《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经资格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经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向本人说明理由。资格初审时间为2019年9月16日9:00—9月20日17:00。
2.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报名费,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时间为2019年9月16日9:00—9月21日17:00。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3.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请于2019年10月21日9:00—2019年10月24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毕节市人事考试中心(0857-8222949)。
政策咨询电话:黔西县卫生健康局(0857-4244829);
黔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7-4246135);
五、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笔试类别及科目: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各职位考试类别详见《职位表》。
笔试时间:2019年10月27日(周日)上午
笔试时间: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0分)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150分)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将在黔西县人民政府网、黔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笔试缺考、笔试成绩无效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资格复审
在笔试结束后,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黔西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在黔西县人民政府网、黔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另行通知。
职位代码01-14职位报名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不达3:1比例的,直接进入资格复审;达到3:1比例的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职位代码15-99职位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招聘简章》及《职位表》、报考人员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和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报名表》2份(此表见“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2.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职位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4.县外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县外在职在编人员不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亲笔签署的考试聘用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
6.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018年资格证书未下发的,可用市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卫生健康部门联合行文发布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文件报考)。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和职位调整情况在黔西县人民政府网、黔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向社会公示。
七、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面试准考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在黔西县人民政府网、黔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各职位经资格复审合格并公示无异议后进入面试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面试人员,其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未完成面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3×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
八、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与执法等职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适用标准的复函》(国公综函〔2014〕24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
考察工作应成立考察组,由两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查阅考生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编辑:moxing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