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分值为150分)
笔试时间:2019年11月9日上午9:00—11:30(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为闭卷考试。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其它证件无效)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时需携带2B铅笔和黑色签字笔,详见《准考证》要求。
笔试成绩在“贵阳人力资源网(www.gyrc.cn)”网上公布(同时通知资格复审及受理查分时间、地点)。县招聘办公室根据情况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并予以公布。
(二)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考生依据笔试成绩(超过最低合格分数线)从高到低,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按不超过3∶1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的岗位,根据参加笔试且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数确定。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因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进入面试的资格。
资格复审根据《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和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在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最多进行两轮。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持毕业证书(应届高校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在职人员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县级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五项目人员”须持县级“引导办”服务期限证明或服务期满合格证;村(驻村)干部必须持县委组织部出具的在职及任职年限证明;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持退伍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递补复审,或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复审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三)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参加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由县招聘工作办公室在“贵阳人力资源网(www.gyrc.cn)”网上进行公布。
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考生成绩必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否则取消考生相应资格。
(四)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1.5×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六、体检
各招聘岗位参加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考生确定为体检对象。若同一岗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况,重新组织面试,并以本次面试成绩高的考生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由县招聘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结果需要复查的,由招聘办公室通知考生按规定进行复查。复查结果由县招聘办指定在现场的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考生对复查结果拒绝签字的,由在现场的招聘工作人员和复查医生注明情况,视为体检考生认可复查结果。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由县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县招聘工作办公室在“贵阳人力资源网(www.gyrc.cn)”网上通知。
七、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核工作在县招聘办的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拟聘用人员的考核工作。考核应当组成考核工作组,工作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核组应广泛听取意见,严格审核个人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作出考核结论,提出聘用意见。
(编辑:moxing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