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复审
面试前将对拟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资格复审由县招聘办公室负责,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在报考各岗位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根据《简章》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照考生提供的报考条件材料及《报名信息表》,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结果由负责复审的同志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因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进入面试的资格,在报考该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两轮。
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的,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例:某岗位招聘计划数为2,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为4或5,则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减少为1,依此类推),减少后仍达不到3︰1的,报考该岗位考生是否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由县招聘办公室研究确定,不设置开考比例岗位除外。岗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提交毕业证书(2020届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及其它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等报名所需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县招聘办公室进行审核。
报考定向“基层项目服务人员”招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县级及以上“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定向“修文县村(居)委会书记(副书记)、主任(副主任)”招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任职文件或《当选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定向“修文县居委会成员” 招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当选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定向“修文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易地扶贫搬迁户家庭毕业生” 招聘岗位的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须提供由所在区(市、县)扶贫部门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易地扶贫搬迁户”须提供由所在区(市、县)生态移民部门出具的证明。
报考定向“退役大学生士兵” 招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退伍证及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无工作单位, 资格复审时已参加工作的, 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还须提交组织或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递补复审,或县招聘办公室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复审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在“修文县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修文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面试及合格分数线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面试。
1.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对招聘岗位计划数为1,而资格复审合格人数少于3的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低于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的,须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时间及地点在“修文县人民政府网”上另行通知。
(六)总成绩计算及其它事项
1.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以百分制按以下比例进行计算:
总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
《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
2.其他事项
(1)如果某岗位进入面试环节时,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2)报考人员须参加报考岗位规定所有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3)进入面试环节后,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相应考试,导致参加人数未达招考比例的,不再减少招聘岗位计划数。
(4)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五年内不得参加贵阳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七)体检
体检由县招聘办公室组织,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判断的,由县招聘办公室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
参加各招聘岗位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向县招聘办公室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由县招聘办公室负责组织,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超过3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由县招聘办公室确定。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由县招聘办公室另行通知。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产生的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工作由县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察不合格的,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写出情况报经县招聘办公室审定并确认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修文县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规定,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结果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各招聘单位根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聘用的文件,按照管理权限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一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普通高校2020届应届毕业生截止2020年9月30日未取得报考岗位要求学历、学位证书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此次招聘不将护理职业资格证作为限制性条件。对于本次招聘中护理岗位聘用人员,未取得护理职业资格证的,可以“先上岗、再考证”,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五、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本次招聘工作接受修文县纪委监委监督,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如有违规违纪情况发生,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
0851-82329814(修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
网上报名、缴费及准考证打印等技术咨询电话:
0851-85287356、0851-88344013(贵州林城人才派遣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
0851-82326910(修文县纪委监委办公室)
(二)疫情防控。报考人员要密切关注“修文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疫情防控有关公告和准考证中关于疫情防控的内容,按要求做好防控措施,参加各环节考试。
(三)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都将在“修文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因考生未阅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五)本《简章》解释权属县招聘办公室,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办公室研究确定。《简章》发布网站:
修文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uwen.gov.cn)
贵阳人力资源网(http://www.gyrc.com.cn)
附件: 修文县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修文县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0届贫困毕业生免除报名费申请表.xls
修文县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20日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