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
(1)由州卫生健康局组织面试工作。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2)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计划人数,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如面试人员与招考计划数不足3:1的职位,该职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成绩平均分才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4)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办法另行通知。
(5)成绩查询:面试成绩在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http://www.qxn.gov.cn/zwgk/zfjg/zwsjkj_5135241/bmxxgkml_5135244/)上进行公示。
3.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60% +面试成绩×40%。
(2)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成绩查询:总成绩在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http://www.qxn.gov.cn/zwgk/zfjg/zwsjkj_5135241/bmxxgkml_5135244/)上公示。
(4)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入下一环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按考生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由招聘办组织面试复试,以面试复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4、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体检由州卫生健康局指定在县级或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州卫生健康局依据职责权限经研究后可进行复查。体检结束后,考生体检结果未达到标准需复检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州卫生健康局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5、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州卫生健康局组织用人单位开展考察。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无档案或档案信息不全的取消考察资格),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注重工作实绩,重点审查考生的学籍档案和现实表现,了解其在校期间、待业期间或工作期间的综合表现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http://www.qxn.gov.cn/zwgk/zfjg/zwsjkj_5135241/bmxxgkml_5135244/)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影响聘用的情况,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州人社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凡确定聘用的人员,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的规定,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实行聘用制管理。
(3)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最低服务年限三年(含试用期),期间不予调动及调整聘用岗位。
(4)新招聘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相应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七、纪律监督
(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三)从事聘用工作的人员凡有公务回避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四)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对于报名时提供不实信息的报考者,无论进入招聘的哪项程序,一经发现查实,将立即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
(六)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次招聘工作由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 (http://www.qxn.gov.cn/zwgk/zfjg/zwsjkj_5135241/bmxxgkml_5135244/)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上述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八)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研究确定。
八、其他事项
考生按照疫情防控方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咨询电话: 0859—3121316(黔西南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教育科)
0859—3118383(黔西南州妇幼保健院人社科)
0859—3117125(黔西南州中心血站办公室)
0859—3227086(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人事科)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受理监督单位:黔西南州纪委监察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
监督举报电话:0859—3223682
附件: 1.黔西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州妇幼保健院、州中心血站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2.黔西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州妇幼保健院、州中心血站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3.黔西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州妇幼保健院、州中心血站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
4.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
5.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6.黔西南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黔西南州妇幼保健院、黔西南州中心血站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报名前14天个人情况反馈表
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0年8月25日
附件1 黔西南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黔西南州妇幼保健院、黔西南州中心血站2020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xls
附件2 黔西南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黔西南州妇幼保健院、黔西南州中心血站2020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 黔西南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黔西南州妇幼保健院、黔西南州中心血站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xls
附件4 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试行20190517).zip
附件5 疫情防控工作方案.doc
附件6:黔西南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黔西南州妇幼保健院、黔西南州中心血站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报名前14天个人情况反馈表.docx
(编辑:longyan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