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聘用审批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三穗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属新参加工作的人员,由聘用单位填写《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工勤人员审批表》(每人一式3份),报州人社局备案后,再到县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属正式职工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聘用单位拟聘用人员,经人社部门审核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的,按本《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从报考该职位考生中依次递补。
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录(聘)用(劳动)合同关系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关系。
聘用人员应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新参加工作)到我县事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按政策规定实行见习期制度,见习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见习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被正式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见习期),三年内不得参加其他事业单位招考(聘)或提出工作调动等事宜。
同时考取几个单位的考生,可以选择,但必须在正式行文聘用之前作出选择,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正式行文聘用后,就不再另行行文聘用(调动)到其他单位。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监督
(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暂行)》规定的纪律和要求执行。
(二)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招聘工作的命题、评卷、监考、面试考官、体检检查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的报名、考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四)本次公开招聘的笔试和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同级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及新闻单位和社会监督。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九、三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本次招考聘用工作的责任主体,未尽事宜由三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十、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唯一网站为三穗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 www.gzss.gov.cn)。
咨询电话:0855—4522898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0855—4525545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股
监督电话:0855—4522771 县纪委办公室
附件:
1、《三穗县2012年事业单位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勤人员职位表》
2、《三穗县2012年事业单位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勤人员报名登记表》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