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体检
根据拟聘用人员成绩由高到低按本职位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本职位试讲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在县工科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中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本人后即提出复查申请,超过时限申请复查的不予受理。复查由县工科局组织实施,在指定的上一级医院进行,复查所需的一切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人员在贞丰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gzzf.gov.cn/)公示。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1:1比例列入考察对象,由贞丰县工科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不合格的,不再进行递补考察,考察时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九、聘用审批及待遇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工科局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与县工科局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1.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每月工资为1500元。正式聘用后,每月工资为2200元,县工科局将按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交纳“五险”费用。
2.正式聘用后,聘用期限为1年,期满后是否留用,根据工作需要而定,如需继续留用的,与用人单位续签协议。否则服务协议自动解除。
3.聘用人员必须专职专用、不得兼职,聘用期内必须严格遵守聘用单位工作纪律。
4.县工科局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建立健全聘用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制度,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对聘用人员进行月度、年度考核管理,聘用人员的工资实行当月考核发放。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招聘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名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名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试讲、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招聘或取消招聘等处理。
十一、注意事项
(一)此次我县聘用工作信息均在“贞丰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gzzf.gov.cn/)公示”,请考生密切关注,相互转告,县工科局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因考生未阅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次招聘聘用工作未尽事宜,由县工科局决定。
(四)本次招聘工作解释权归县工科局。
咨询电话:0859-6611959
受理监督单位:纪检组长室
监督举报电话: 0859-6662101
附件一:2017年贞丰县工科局公开招聘电商人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贞丰县工业贸易和科学技术局
2017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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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