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报名、资格审查及加分政策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统一现场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报名时间
2018年7月16日—7月18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
4.考务费:100元/人。
(二)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3.报考贞丰中学、贞丰三中职位的,须提供相应学科专业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一寸同底免冠近期(本人近三个月以内)照片5张(贴在报名表上)。
5.报考由省级以上选派在贞丰县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高校毕业生的考生,需提供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其它相关材料;报考定向招聘村(农村社区)“村干部”职位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任职文件和当选证原件和乡(镇、街道)党委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的报考证明(含任职在岗情况)并报中共贞丰县委组织部审核并签字盖章。
6.贞丰县户籍(贞丰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考生,须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7.《诚信考试承诺书》(详见:附件3)。
8.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9.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根据所报职位自行下载并填写《2018年贞丰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附件2),打印后到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填写的《报名表》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填报或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应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10.报考有专业要求职位的,报考人员所获毕业证上注明的专业必须与“招聘职位要求专业”一致。(注:若毕业证所列专业不止一个,只要其中一个与招聘职位要求专业相一致,可以报名)。专业参考《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试行)》。
11.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凡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按规定将考生信息上报省、州人事考试机构,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三)加分政策
符合下列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同时符合两项条件的,不累计加分)。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及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表彰者加2分。
2.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
3.农村户籍(父母双方均为农业户口)“计生两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家庭子女加5分。
4.贞丰县户籍(贞丰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加10分。
(四)加分确认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在《2018年贞丰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内填写加分类别及分值,报名时未填写加分信息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同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的公民的子女,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受县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者和见义勇为死亡的公民子女,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须提供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农村户籍(父母双方均为农业户口)“计生两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家庭子女的考生须提供《农村独生子女证》或《农村二女绝育证》及《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并由户籍所在县(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审核,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确认。
4.贞丰县户籍(贞丰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考生,须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对其中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确认。
六、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