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证件照3张(纸质照片贴在报名表上)。
(三)报名要求
《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考生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供本人签字认可的委托书,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招聘资格。
考生报名以后应随时保持所留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责任由考生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和准考证发放
1.资格审查由黔西南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黔西南州妇幼保健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在报名现场负责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请报名人员务必按照《简章》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在招聘工作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所报考职位要求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对已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的,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作解除聘用合同处理。
2.发放准考证的时间为:2019年7月10日至2019年7月12日(上午8:30至11:50,下午14:30至17:30),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在黔西南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二楼办公室、黔西南州妇幼保健院一病区七楼公开招聘考务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加分政策和加分确认
1.符合下列条件的报考人员在考试中给予加分,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见义勇为死亡获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见义勇为获县级以上表彰者,笔试加2分。
(2)少数民族考生,笔试加2分。
2、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在《黔西南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黔西南州妇幼保健院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加分申请表》内填写加分类别及分值,同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的公民子女,须提供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并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在复印件签字盖章确认;获县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者和见义勇为死亡的公民子女,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在复印件签字盖章确认。
(2)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须提供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填写《加分申请表》,并在报名时进行加分审查,报名期间不提交加分申请表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黔西南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州妇幼保健院招聘办审核后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以前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所加分值加在笔试成绩中。
(六)考试
考试由州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统一进行。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100分)
笔试时间:2019年7月13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计算:小数部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在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门户(http://www.qxn.gov.cn/OrgPage/QxnGov.WSJ.html)上进行公示。
未参加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面试
(1)由州卫生健康局组织面试工作。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2)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的考生人数达到1:3比例的岗位,从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入面试,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如面试人员与招考计划数不足3:1的职位,该职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成绩平均分才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4)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办法另行通知。
(5)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6)成绩查询:面试成绩在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http://www.qxn.gov.cn/OrgPage/QxnGov.WSJ.html)上进行公示。
3.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60% +面试成绩×40%。
(2)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成绩查询:总成绩在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http://www.qxn.gov.cn/OrgPage/QxnGov.WSJ.html)上公示。
(4)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入下一环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按考生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由招聘办组织面试复试,以面试复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4、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体检由州卫生健康局指定在县级或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州卫生健康局依据职责权限经研究后可进行复查。体检结束后,考生体检结果未达到标准需复检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州卫生健康局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