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资格复审
1.确定和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1)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达到1:3比例的,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底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2)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未达到1:3比例的,以实际取得笔试有效成绩人员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3)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该环节。
通过资格复审的,确认为参加面试人员。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省农业科学院网站上公布。
请考生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时间等将在贵州省农业科学院网站上公布,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递补复审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要求: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方式进行,一般应由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场确认,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确认。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确认,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资格复审应携带以下材料:
(1)网上打印《报名表》一式一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部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2份。应届毕业生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考生,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
(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含电子版);
(6)在职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7)考生诚信承诺书(见附件4);
(8)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需持委托人亲笔书写的委托书(需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9)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贵州省农业科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见附件1)要求提供。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对象。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省农业科学院网站上公示。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是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业务素质,主要测试文明举止、语言表达及逻辑思维和综合分析能力、工作责任心和工作应变能力、农业基础知识、相关岗位业务能力、团结协作精神等方面的内容。面试总分为100分。
2.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未参加面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4.参加应聘的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5.面试成绩在贵州省农业科学院网上公示。
6.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按笔试成绩进行百分制折算后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3)总成绩在贵州省农业科学院网上公示。
(六)体检
1.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2.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3.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4.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由贵州省农业科学院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面试前三天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八)公示招聘结果
1.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贵州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中共贵州省农业科学院委员会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贵州省农业科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疫情期间,为保障疫情防控有序开展,除报名时间外,其余各环节进行时间将根据安排提前在贵州省农业科学院官方网站上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四)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82271251 83761723
监督电话:82271257
七、未定事宜,由贵州省农业科学院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贵州省农业科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贵州省农业科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xls
附件2:贵州省农业科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4:贵州省农业科学院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doc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