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照简章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暨加分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签上资格复审人员姓名及加盖单位公章。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含加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如在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不再联系下一考生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经县招聘办审核后符合加分条件及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名单,由县招聘办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uan.gov.cn)和微信公众号“普安人社”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取得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公示期内,有问题反映的,经招聘办核实后再决定其是否进入下一环节。
(三)面试
资格复审结束后,报考普安县融媒体中心019职位(播音主持)的考生需进行面试。经资格复审后,该职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
1.面试总分值100分。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者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网上公告。
3.面试成绩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uan.gov.cn)和微信公众号“普安人社”上公布。
(四)总成绩计算
普安县融媒体中心019职位(播音主持)的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其他职位的考生总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加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成绩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和微信公众号“普安人社”上进行公示。
政府网站查询方法:打开普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uan.gov.cn/),依次点击政务公开、人事信息、人员考录及招聘栏查看。
六、体检
普安县融媒体中心019职位(播音主持)参加体检的人员,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面试末尾成绩相同的,由用人单位组织加试后确定。其他职位参加体检的人员,为现场资格复审合格并取得下一环节资格的人员,按本职位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以县招聘办公布的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为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我省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在招聘办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需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报经招聘办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简章》中规定的不得报考的人员;
3.在考察工作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按时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籍档案等相关材料、报名时填报不实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
4.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或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经笔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凡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聘用的人员,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的规定,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实行聘用制管理。
(三)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超过规定报到时间未到聘用单位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四)普安县融媒体中心019职位(播音主持)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5年,其他职位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3年(含试用期),工作地点在街道辖区内的试用期一年,在其他乡镇的试用期半年。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考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应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视为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试用期内不予调整聘用岗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不实行试用期。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更改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构成回避关系的工作人员,须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无论进入到招聘的哪项程序,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参加招聘考试。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其他事项
(一)疫情防控要求。各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招聘办等参加考试工作的工作人员及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考生在进行资格复审、笔试等线下对接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普安县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线下对接防疫方案》(附件4)要求做好防疫工作,要确保不出任何问题。
(二)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都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uan.gov.cn/)和微信公众号“普安人社”上进行发布。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业务咨询电话:0859—7237576(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
纪律监督电话:0859—7235620(县纪委县监察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
附件:
1.普安县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职位一览表
2.普安县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报名暨加分申请表
3.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试行)
4.普安县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线下对接防疫方案
普安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4日
1.普安县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xls
2.普安县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报名暨加分申请表.doc
3.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试行).doc
4.普安县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线下对接防疫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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