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15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工作人员)(以招录年度计算,如2015年招录公务员,2016年办理录用手续的,招录年度为2015年)。
2.事业单位新招聘在试用期内的。
3.截止2020年9月30日仍未取得毕业证的。
4.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未经单位或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10.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1.2015年以来参加贵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时,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
12.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3.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报名、资格审核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9月21 日9:00至9月23 日16:00期间登录“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rsj.guiyang.gov.cn/)网上报名入口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根据所报考岗位的要求,填写《贵阳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
报考人员应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报考人员本人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应与招聘简章、岗位招聘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否则招聘单位有权拒绝报名。应聘人员填报的毕业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和学位证完全一致,如毕业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提交本人的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材料的,任何阶段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在线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名期间,每日16∶00后,将在“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供报名人员参考。报名结束后,市卫生健康系统招聘领导小组将及时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情况。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市卫生健康系统招聘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负责资格初审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必须在提交后24小时之内审核完毕。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和考核等环节时使用。如出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须在报名期间向报考单位提出申请,经市卫生健康系统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由市考试指导中心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该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作无效处理。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0年9月21 日9:00至9月23日16:00。
2. 截止9月23日16:00,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可于9月24 日12:00前进行修改(不能改报其他单位其他岗位),负责资格审查的人员在9月25日12: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应及时登录查看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须本人向报考单位提出申请,经市卫生健康系统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由市考试指导中心给予修改。
3.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20年9月21日9:00至9月25日16:00在“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通过网上银行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并成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农村特困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2020届贫困毕业生可免收报名费,上述人员在办理免除报名费手续时,须提供相关表格、证明材料照片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发送至1069681741@qq.com邮箱,农村特困人员需提供《贫困户登记卡》或家庭所在地乡(镇)党政机关出具的贫困证明;城市低保人员需提供家庭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2020届贫困毕业生需提供《2020届贫困毕业生免除报名费申请表》(见附件13)(考生可自行在本简章附件下载打印)。
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时间:2020年9月21 日9:00至9月23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
(编辑:longyan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