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岗位一览表》中标注“★”的岗位为紧缺急需岗位,紧缺急需岗位和定向招聘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易地扶贫搬迁户家庭毕业生的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设最低服务年限五年。定向招聘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易地扶贫搬迁户家庭毕业生限本省户籍考生报考。
5.报名结束后,除紧缺岗位外,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其招聘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市卫生健康系统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市考试指导中心给予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改报时间为2020年9月28日9:00至16∶00,逾期不再受理改报申请。
市卫生健康系统招聘领导小组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情况,在“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guiyang.gov.cn/)和“贵阳市卫生健康局(http://wjw.guiyang.gov.cn/)官方网站”进行公布。
6.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确认并成功缴费后,报考人员应于2020年10 月20日9:00至10月23日16:00期间,登录“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在线打印《笔试准考证》(在线打印的笔试准考证须具有条形码标识)。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五、笔试
笔试科目A类为《综合知识测试》、B类为《专业及相关知识测试》、C类为《专业及综合知识测试》。实行闭卷考试。笔试时间为2020年10月24 日上午9:00至11:00。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在贵阳市卫生健康局(http://wjw.guiyang.gov.cn/)官方网站上发布,供考生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
笔试成绩公布后,由各招聘单位自行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并报市卫生健康系统招聘领导小组核准。“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是指考生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下一环节的最低分数线。笔试成绩未达最低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六、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在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资格复审人员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3:1的比例确定(紧缺岗位除外)。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贵阳市卫生健康局(http://wjw.guiyang.gov.cn/)”网上公布。
资格复审根据《招聘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和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在报考该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除紧缺岗位外,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的,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例:某岗位招聘计划数为2,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为4或5,则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减少为1,依此类推),减少后仍达不到3︰1的,报考该岗位考生是否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由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岗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报市卫生健康系统招聘领导小组核准后,在贵阳市卫生健康局(http://wjw.guiyang.gov.cn/)网上进行公布。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资格复审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2.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毕业证书、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以及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此外,在职人员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县(区)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还须提交组织或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3.在职人员须持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工作在区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和乡镇政府的复审人员由区县级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其他不具有人事管理的单位的由上一级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出具;中、小学教师须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需明确表述同意该考生报考并在该考生被聘用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人事手续(在职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示例见附件14)。报名时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离职的需提供离职证明。报名时没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中、小学教师必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 资格复审时已成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 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建档立卡贫困户,需提供由区(市、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易地扶贫搬迁户,需提供由区(市、县)生态移民部门出具的证明。
4.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递补复审,或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复审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医疗技能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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