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县招聘办对报考普安县教育局幼儿教师岗位的考生,按各招聘职位计划数与参考人数笔试成绩(含加分)由高到低顺序按1:2以内(含1:2)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并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并列考生均参加面试。该职位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面试总分值100分。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uan.gov.cn)和微信公众号“普安人社”上公布。
(四)总成绩计算
普安县教育局幼儿教师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笔试卷面成绩÷1.5+加分)×50% + 面试成绩×50%;其他职位的考生总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加分。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成绩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和微信公众号“普安人社”上进行公示。政府网站查询方法:打开普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uan.gov.cn/),依次点击政务公开、人事信息、人员考录及招聘栏查看。
六、体检
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本职位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末尾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面试成绩仍相同的,一并进入下一环节。体检对象以县招聘办公布的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为准。
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人事厅、卫生厅《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黔人发〔2005〕4号)文件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在招聘办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检不合格的职位不再递补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需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单位报经招聘办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简章》中规定的不得报考的人员;
3.在考察工作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按时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籍档案等相关材料、报名时填报不实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
4.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或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经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凡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聘用的人员,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的规定,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实行聘用制管理。
(三)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超过规定报到时间未到聘用单位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四)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3年(含试用期),工作地点在街道辖区内的试用期一年,在其他乡镇的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内不予调整聘用岗位;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经招聘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更改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构成回避关系的工作人员,须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无论进入到招聘的哪项程序,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等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参加招聘考试。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其他事项
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都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uan.gov.cn/)和微信公众号“普安人社”上进行发布。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业务咨询电话:0859—7237576(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
纪律监督电话:0859—7235620(县纪委县监察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
附件:
1.普安县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职位一览表
2.普安县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职位报名暨加分申请表
3.《贵州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试行)》
普安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29日
(编辑:moxing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