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毕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毕署人字(2006)1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委工作实际,经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我委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为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毕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
拟招聘毕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其中,毕节市西部开发办公室(毕节市重点项目办公室、毕节市“四个一体化”办公室)工作人员5名,毕节市工程咨询中心工作人员5名。具体招聘职位见《2013年毕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职位表》,招聘简章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毕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上公布,发布时间为2013年5月2日。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见《2013年毕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贵州省户籍或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具有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5月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5月2日及以后出生)。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见《2013年毕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职位表》)。
6、本次招聘各职位所需专业严格按贵州省人事人才网(www.gzrs.gov.cn)公布的专业目录设置(博士、硕士、本科专业代码)。
(三)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已签订聘用合同的“乡级特岗计生工作人员”;
2、违法违纪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招聘的人员。
四、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3年5月13日—2013年5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方式及地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设网上报名)。
报名地点:毕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毕节市行政中心C栋东1410室)。
联系电话:0857-8226104
联 系 人:周景洋、刘怡
3、报名携带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5张;
(4)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二)资格审核
1、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所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或资格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考要求,填写《报名表》。通过资格初审的缴纳100元考试考务费。
3、报名确认并缴费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对已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办理退费手续。
4、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由毕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制作并发放笔试准考证。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为2013年5月22日至5月24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领取笔试准考证地点:毕节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毕节市行政中心C栋东1410室)。
五、考试
考试工作在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节市监察局、毕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指导下进行,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每个笔试科目总分均为百分制,各占笔试成绩的50%。笔试的总成绩占招聘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招聘总成绩的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一)笔试
考试形式:闭卷考试(不指定用书)。
考试时间:2013年5月25日上午09:00—11:00,考《职业能力测试》,下午14:00—16:30考《申论》。
考试地点:考场设在七星关区,具体详见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毕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上发布。
(二)面试
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职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考生人数达不到1:3比例职位的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
面试时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
六、体检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