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晴隆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有关规定,现将2016年晴隆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对象共3126人,其中,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为3107人,另有19名少数民族考生报名时未填写《加分审核表》,根据简章“对未按要求填写和提交《加分审核表》以及未按规定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的规定,视其为自动放弃少数民族加分资格,不予加分。具体情况祥见《2016年晴隆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情况公示名单》。
公示时间:2016年8月18日至2016年8月24日。
公示期间,个人和单位均可对公示对象享受加分政策方面存在的问题向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晴隆县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反映,受理单位将对反映情况人员严格保密。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反映的问题事实要基本清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诬陷和打击报复。
反映情况经查属实的,将对相关考生加分情况进行更改并公示;公示期无异议的将按规定给予相关考生加分。
举报电话:0859—7610583
0859—7865829、7613485
附:《2016年晴隆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情况公示名单》
晴隆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8月17日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