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民政事业发展,更好地履行民政工作职责,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调毕节市民政局所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毕节市社会福利院、毕节市儿童福利院和毕节市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18名,为确保考调工作公平、公正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调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考调职位及人数
考调职位:见《毕节市民政局公开考调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考调名额:18名。
三、考调对象
机关、参公管理单位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户籍不限。
四、考调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好。有吃苦耐劳和无私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具备较强的业务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承担相关业务工作。
(三)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7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医务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2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近2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
(五)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考调岗位职责;
(六)具备拟考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见《毕节市民政局公开考调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和“特岗计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未解除处分的人员;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考调的人员。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9月17日至2012年9月21日。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地点:毕节市民政局六楼人事教育法规科(毕节市七星关区松山路2号,七星关区二小旁),联系人:谢明华,联系电话:0857-8226672。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设网上报名。
4、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职位所需的工作经历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
(4)在职教师须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参加考调的证明;
(5)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考调人员,须根据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6张;
(7)已婚人员持当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
(8)报名时收取考试考务费100元/人。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