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实施意见》、《黔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试行)》文件精神,我县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74名。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能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成立招聘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策咨询、学历认定、资格审查、报名、成绩统计及日常工作。办公室人员从县人社局、县教育局抽调。招聘工作在县纪委监察局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二、工作原则及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拟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及职位
招聘计划:74名。
招聘职位:详见《贵定县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职位计划一览表》(附件一)。
四、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户籍或生源属黔南州的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幼师专业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本职工作;
2、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品德良好;
3、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在本县公办幼儿园代课满五年以上(2007年9月1日代课至今没有间断)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09年以来我县招聘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2、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12年毕业生;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或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8、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2009年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