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编委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形成优秀人才良性互动的选人用人机制,根据工作需要,都匀市2012年行政(参公事业)、事业单位面向都匀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81名;都匀市2012年行政、事业单位面向黔南州公开遴选工作人员80名;都匀市第三中学2012年面向全国公开遴选工作人员15名,共遴选工作人员176名。为确保此次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指导思想
遴选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用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按照“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业务精湛、群众公认的优秀工作人员遴选到都匀市工作,切实提高都匀市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为都匀市的经济发展后发赶超提供坚实的人才后盾。
二、遴选计划和职位
遴选计划、职位及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都匀市2012年行政(参公事业)、事业单位面向都匀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2:《都匀市2012年行政、事业单位面向黔南州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3:《都匀市第三中学2012年面向全国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三、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1、报考面向都匀市公开遴选行政(参公事业)、事业单位的人员必须是:都匀市行政(参公事业)、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且符合所报考职位的其他遴选条件及要求;
2、报考面向黔南州公开遴选行政、事业单位职位的人员必须是:黔南州各县(市)(除都匀市)行政、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且符合所报考职位的其他遴选条件及要求;
3、报考都匀市三中面向全国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的人员必须是:都匀市外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的在编在岗教师职位工作人员,且符合所报考职位的其他遴选条件及要求。
(二)遴选条件
1、政治坚定,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纪律意识、创新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思想政治素质好,公道正派,坚持原则,谦虚谨慎,勤奋敬业,品行端正,甘于奉献,保守秘密,清正廉洁;
3、都匀市内考生要求40周岁以下(1972年10月9日以后出生),工作五年以上,近四年的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试用期的考核等次不算在内)。
4、报考行政遴选职位的考生必须是公务员,报考参公(事业)遴选职位的考生必须是公务员或参公(事业)人员,报考事业遴选职位的考生必须是行政、参公(事业)、事业人员。报考教师遴选职位的考生必须具有教师资格证。
5、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遴选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要求;
7、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①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2007年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②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③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