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市编委办2013年下达的进人计划,经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遵义市林业局(园林绿化局)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顺利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按照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
此次共计划招聘事业单位人员3名。具体招聘职位详见《遵义市林业局(园林绿化局)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户籍不限。
2.本市范围内的在职人员,需经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品行端正。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9月12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9月12日以后出生)。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以及相关规定执行。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
2.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 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 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6.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其他人员。
四、报名、资格审查、准考证发放
(一)报名
报名工作由遵义市林业局(园林绿化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考办)负责组织。
1.报名时间
2013年9月12日—9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
遵义市林业局(园林绿化局)办公楼2楼人事教育科办公室(汇川区北海路)。
3.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交报名费100元。
4.报名要求
按照公布的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报考还须持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并且提供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报名时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并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考简章》和《报名表》,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达到3:1(即开考比例)方可开考,低于3:1的,则对该岗位计划予以取消,开考比例按报名时符合条件并能获得准考证的人数为准,报名者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笔试的,计入开考比例,其各项成绩均按“0”分计算。招聘岗位取消的情况在遵义市林业局(园林绿化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布。报考人员原报考的岗位被取消后,经本人同意,可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参加考试,若本人不同意调整或不符合其他招考岗位条件的,退还其报名费。
(二)资格审查
招考办根据本《招考简章》要求,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资格审查人员在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名”意见;若因资格审查不严或失误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三)准考证发放
报考人员由招考办核发准考证。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9月14日(下午14:30-17:30)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费凭据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不另行通知,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在市纪委第三纪工委的监督下,由招考领导小组组织命题、制卷、考试、阅卷等考务工作。
笔试时间为2013年9月15日 上午9:00—11:30。
笔试按100分计算成绩。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笔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遵义市林业局网站进行公布,请考生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由招考办组织和实施。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未参加笔试的考生不列入资格复审对象)。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经资格复审符合招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进入面试。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岗位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