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公民道德建设 构筑民族精神家园】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道德是民族的灵魂和精神家园。在市场经济迅猛发展的今天,当民众普遍担心我们的血脉和灵魂不保,担忧道德高尚者只能成为社会的孤独者和弱势群体之际,发生在刘女士和李老太太之间的感人故事犹如一剂镇静剂和强心剂,不仅用实际行动告诉大家,我们的血脉和灵魂尚在,且犹如雨后彩虹,用多彩的“道德风景画”阐释了新时期的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滋润着每个民众的精神家园。
与刘女士和李老太太之间感人故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当下存在诸多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不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不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不相传承的道德滑坡现象,如“见死不敢救”、“见义不敢为”、唯利是图、损人利己、诚信缺失等现象,严重削弱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努力团结奋斗的思想道德基础和精神力量,时刻警醒着我们要深刻反思“人无德不立、商无德不营、国无德不兴”的新时代内涵。
为全面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公民道德体系,推动形成知荣辱、讲道德、促和谐的文明风尚,凝聚强大精神力量,滋润共同精神家园,稳步推进小康社会的全面发展,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
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公民道德体系。公民道德体系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才能为正常市场经济秩序的建立提供良好的道德环境,也才能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与思想保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诚实守信为重点”的公民道德体系建设势在必行。
建立与社会主义法律法规相协调的公民道德体系。法律是“道德之舟”的保驾护航者,在国家强制力的支持下,以立法促进道德规范制度化、成文化、明确化,借助法律规范来促进思想道德体系的完善,进而推进道德建设。否则,缺乏有效的约束与奖惩机制,公共道德观念与公共服务意识就无法确立起来,“让英雄不再流泪”就会成为一句空话。
建立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传承的公民道德体系。孝道、尊师、敬老、诚信、勤俭等传统美德缺失严重,背离了“礼仪之邦”的美誉。中华民族辉煌灿烂的文明成果和丰富系统的道德规范孕育出了一代又一代仁人志士、英雄贤达,孕育了优秀的民族品格与民族精神。在市场经济发达和人文精神欠缺的信息网络时代,应从中华传统美德宝库中开发、挖掘出更多的美德资源,赋之以时代内涵,以丰富公民道德体系。
公民道德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积极引领,没有公民道德体系的建立、完善和发展,没有全民族精神力量的高度凝聚和充分发挥,中华民族将难以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在科学发展道路上,要努力开创公民道德建设的新局面,真正做到“人立以德、商营以德、国兴以德”,构筑我们共同的精神家园,推动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