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人才开发和引进力度,助推我县“人才强县”发展战略,根据《第二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总体方案》,现制定本方案,现拟定我县2014年度招聘(引进)紧缺专业人才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引进)人才范围
本次人才引进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户籍不限。
二、招聘(引进)人才职位
12个部门单位拟招聘5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其中:(1)县人民医院11名,(2)县民族中医院15名,(3)县环保局4名,(4)县编办2名,(5)县重管局2名,(6)县水务局1名,(7)县气象局4名,(8)县审计局2名,(9)县农牧科技局7 名,(10)县财政局2名,(11)县统计局2名,(12)县公安局5名。 具体职位见《松桃苗族自治县2014年招聘(引进)紧缺专业人才职位表》。
三、招聘(引进)人才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我县各相关部门人员现场指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根据用人单位职位需求,采取应聘者与用人单位直接见面、双向选择,通过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核政审等程序,择优聘用。
四、招聘(引进)人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事业,具有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3月28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3月28日及以后出生)的应、往届毕业生;报考县公安局直属事业单位职位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3月28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4年3月28日及以后出生)的应、往届毕业生。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
4、具有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职位表)。
5、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是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二是截止2014年3月28日服务期未满一届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五、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资格要求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4年3月28日;
3、地点:贵阳市国际人才城。
4、报名要求:
(1)应届毕业生应出具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习成绩鉴定表(各学期成绩单)、优秀生及优秀学生干部等表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往届毕业生应出具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简历或自荐表一份。
(3)报名时需同底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的人员统一填写《松桃苗族自治县2014年人才招聘(引进)报名表》
5、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试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程序及办法
1、现场推介宣传。
2、资格审查。
3、面试(面试测评实行百分制)。
4、体检。
5、签定就业协议书。
七、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出现末位并列的全部进入体检)。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所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八、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安排。
在职考生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未就业毕业生主要侧重于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的考核。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没有考核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发现有其他较严重疾病。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6、不符合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7、考核时,未能交验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学校出具的已毕业的有效证据。
8、在各级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9、其它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九、聘用、管理及待遇、优惠政策
1、聘用及管理
所有签定就业协议的应届毕业生在2014年7月30日前将学籍档案、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教师职位的考生还需教师资格证等有关材料交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审核合格的将在松桃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报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签定聘用协议的往届毕业生在松桃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报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本次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人员有关规定执行,均实行一年试聘期。
2、优惠政策
(1)对引进的硕士研究生、中级职称人员安排一套公租房,安家费2万元;(2)对引进的博士生、副高级及其以上职称奖励10万元,分三年兑现,经考核合格后第一年2万元,后两年各兑现4万元,安排一套公租房。
如聘用人员未按要求履行工作职责或在聘用期限未满的情况下,因个人原因调离工作单位的,除不再享受我县的优惠政策外,并承担违约责任。
十、纪律要求
人才招聘(引进)工作严格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引进、考核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一、咨询、监督电话
本实施方案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引进)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人才引进办)0856-2832680
监督电话:0856-2832123(县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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