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工业能源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全市工业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 3号)和《贵州省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黔组通[2014]92号)规定和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市人社局批准,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1、毕节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公务员岗位2名;
2、毕节市工业和能源行政执法支队参公岗位2名;
3、毕节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参公岗位3名。
具体遴选职位详见附件1《毕节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2014年机关及所属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二、遴选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 遴选范围
1、毕节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公务员岗位遴选范围:毕节市县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毕节市工业和能源行政执法支队、毕节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参公岗位遴选范围:毕节市县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毕节市县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截止2014年10月28日,具有2年及以上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经历;
3、截止2014年10月28日,具有2年及以上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经历;
4.往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现任科员级职务;
6.文字功底扎实,具有一定的写作水平和调查研究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
7.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8.身体健康;
9.35岁及以下(1979年10月28日以后出生);
10.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 由下级机关转任到本级机关工作不满1年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试用期的;
7.公开遴选公告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遴选公告在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ijie.gov.cn)、毕节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网站(http://www.bjdqgnw.gov.cn/)等媒体上发布。发布信息时间从2014年10月28日——2014年11月11日止。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14年11月12日——2014年11月15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设网上报名。
报名地点:毕节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人事教育科(毕节市政府行政办公中心C栋西1314室),咨询电话:8223401,联系人:赵仲舒、梅燕。
2.报名所需资料
(1)《毕节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2014年机关及所属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一式三份;
考生须仔细阅读《遴选公告》,如实填写和提交本人有关信息。《报名信息表》所填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遴选资格。因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6张(附电子版);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当地组织或人事部门的印章,并加注“与原件相符”的意见、审核人姓名、日期);
(6)所在单位出具的2年及以上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经历和出具的2年及以上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证明须注明工作单位、单位性质、所从事的工作、工作年限、工作期起止时间);
(7)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证明须注明所在单位的性质。单位的性质按机构编制管理证中的机构性质来填写;
(8)往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证明,复印年度考核表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9)报名时收取考试考务费100元/人。
(三)资格审查
毕节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对照《遴选公告》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按程序参加遴选。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报名所需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名人员重新提交。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的始终,在公开遴选全过程中发现报名人员及拟遴选对象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的,随时取消其遴选资格。
报名确认并缴费后,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达不到3:1比例的,则对遴选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遴选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遴选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工作在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毕节市纪委第三纪工委的指导监督下进行。笔试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一)笔试
1.考试形式:闭卷考试(不指定用书)。
2.考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工业能源专业知识等。
3.考试时间:2014年11月30日 上午09:00——11:30。
4.考试地点:考场设在毕节市七星关区,具体见笔试准考证。
5.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及地点:2014年11月28日-2014年11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地点:毕节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人事教育科(毕节市政府行政办公中心C栋西1314室)。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网站发布。
未完成笔试科目考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面试
面试考场统一设在毕节市七星关区。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 确定面试人员
根据遴选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公告》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网站发布。
五、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遴选计划人数1:1确定进入考察环节的人员。同一职位且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组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主要考察遴选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组要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并按要求出具廉洁自律等有关材料。
六、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根据报考者考试成绩、考察情况,确定拟遴选的人员,并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七、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整个遴选工作在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和市第三纪工委的全程监督下进行,自觉接受各级组织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如有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公开遴选未尽事宜,由公务员主管部门与毕节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协商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8223401(毕节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人事教育科)
监督电话: 8248943(毕节市纪委第三纪工委)
附件:
1:毕节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2014年机关及所属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2:毕节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2014年机关及所属参公单位事业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2014年10月28日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