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基本假设一共是四个,包括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货币计量。几乎是每年必选其一的考点。因此需要同学们细致学习和分析。我们这里对第一个会计主体为大家进行分析。会计主体常被出题者以法律主体来混淆,考核这两者的关系。那么首先我们需要弄明白这两者是什么?
第一:会计主体——又称会计实体,界定了从事会计工作的空间范围。通俗的讲就是每个会计部所管辖的业务范围。
第二:法律主体——是指活跃在法律之中,享有权利、负有义务和承担责任的人。在会计中法律主体通俗的讲就是按照公司法成立的公司。
此二者不等同,分为三种情况
两者刚好相等,如一个按照公司法成立的公司,它的会计部就负责它本身的全部会计业务。
会计主体大于法律主体,如母子公司,子公司们各自有各自的法律地位,母公司作为集团,全面核算下设子公司的业务(如:集团会计),则此会计主体包含着多个法律主体。
会计主体小于法律主体,如分公司和总公司,总公司具备法律地位,而分公司却不具备,但无论是总公司还是分公司都会有独立核算的财会部门,因此会计主体可能是法律主体中的一部门。同时,企业内部的车间、企业的销售部门等,但凡可以进行单独的会计核算都可以是单独的会计主体,但它们都只是这个法律主体中的一部分而已。
例题:
确立会计核算空间范围所依据的会计基本假设是( )。
A.会计主体 B.持续经营
C.会计分期 D.货币计量
答案:A
以下哪些是会计主体( )。
A.分公司 B.总公司
C.单独核算的销售部门 D.单独核算的生产车间
答案:ABCD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