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毕节经济开发区是2011年7月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省级经济开发区,属于市委、市政府派出的正县级机构。现根据工作需要,经开发区党工委研究决定,决定面向社会招聘五名城管合同制员工(具体要求详见附表:贵州毕节经济开发区城管招聘职位表)。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无犯罪记录。
(三)热爱开发区工作,遵纪守法,遵守开发区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四)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敬 业精神,如工作需要,服从开发区安排兼任其他岗位工作。
(五)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年龄\性别要求: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七)学历要求:中专及以上。
(八)同等条件复退军人优先聘用。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月24日9:00—1月28 日17:00,双休日照常上班。
2.报名方式:
填写《毕节经济开发区城市管理大队招聘协勤报名表》,按岗位要求提供身份证和有关证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
报名地点:贵州毕节经济开发区城市管理大队办公室(毕节市七星关区小坝镇兴国锦绣康城四楼420办公室)。
3.报名要求:
(1)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不予报名。
(2)所有资料原则上要求应聘人员本人亲自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和考试
1.由开发区城市管理大队根据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审查确定人员参加面试,根据面试情况择优确定考察对象。
2.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考试方式选聘人员,考试内容为应聘岗位必须具备的基础知识。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等待通知,应聘者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面试。
3.拟聘人员在开发区管委会及网站发布拟聘用人员公告。
(四)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人事厅、卫生厅黔人发[2005]4号文件的规定执行。体检在公告后1天进行。
(五)考察
对通过考试以及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开发区政治部对其应聘资格、条件等进行复查,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际、廉洁奉公等情况进行考察。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3、经开发区党工委政治部认定为不能录用的其他人员。
4、未能提供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六)办理聘用手续
考察结果符合要求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三、薪酬福利
开发区给予聘用人员月薪1400元的薪酬待遇,同时,开发区将按有关规定缴纳养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公积金等。
四、有关说明
(一)招聘工作在开发区党工委政治部的统一领导下,由开发区城市管理大队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二)应聘人员往返产生的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小坝镇兴国锦绣康城420办公室。(邮编:551712);
2.联系电话:0857—8271275;
3.联系人:曾奎
(编辑:贵州华图)